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玉山县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原材料(大宗物品)配送服务招标公告更正通知

时间:2020年01月08日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:

玉山县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原材料(大宗物品)配送服务 招标公告更正通知 根据国家教育部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》及省赣勤办字〔2018〕24号文件、饶教〔2018〕187号文件精神及2019年江西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办法(赣教办字〔2019〕8号、赣教办字〔2019〕11号)、玉教体字〔2018〕140号、玉教体字〔2018〕141号。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,切实改善学生伙食质量和食堂卫生状况,保障广大师生用餐安全,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本次招标的配送企业有效服务期为两年(2020年2月-2022年1月)合同与相关学校分年签订。 二、配送单位资格要求: 1、资格要求: 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 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 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。 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 (5)无不良信用记录(不良信用记录指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“失信执行人”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。②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)。 (6)本项目不接受挂靠,不允许投标公司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,提供承诺函。 (7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 (8) 具有一定规模、实力强、服务好,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,社会信誉良好的配送餐饮服务公司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公司。(提供相关证明材料)。 特定条件:具备有效的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或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,经营项目必须包含食品销售。 2、配送企业在投标时必须对以上相关内容作出书面承诺。 3、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,资金来源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交纳的伙食费。项目招标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参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。 其中: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删除 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 删除 其他按要求不变。 玉山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月8 日
(作者:佚名 编辑:admi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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